隆政初中体育教师安全 责任书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一岗双责,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努力为学生营造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,特签订责任书如下:
一、目标要求
(一)课前及活动前
1. 凡体育教师在上课或训练运动员前,对体育场地、器材等都要进行认真检查,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,不安全的器材、危险器材坚决不使用。
2. 根据学校《重大疾病特殊体质学生统计表》清楚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,针对学生的情况适当或不安排运动。对有心脏病的学生坚决不能安排运动,学生可以自由活动。
3. 对生长发育青春期的女生应予以适当的照顾。
4. 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、写好训练计划,合理组织课堂教学、训练,提前预见安全隐患,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。
(二)上课及活动训练时间
1. 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,组织学生排队、带队,要实行点名制。
2. 体育教师无论是在上课还是训练运动员时要认真组织,体育教师的视线不准离开学生,更不得擅自离开学生。
3. 要严格课堂、训练组织纪律,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,体育课不准戴帽子、围围巾、衣服内不准装刀、笔、钥匙等妨碍安全的杂物,防止运动创伤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4. 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或训练运动员时,如有高难度的动作,要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。
5. 上体育课时,体育教师不得提前下课,课后要及时组织收拾好体育器材。
6. 训练运动员时,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,强调学生到校、离校和训练期间的安全。
7. 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上体育课的学生,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,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,体育教师不要强求。
8.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学生一旦发生意外,责任人都要不推、不等、不拖、及时处理,同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,并协助家长或医护人员照顾好学生。
9. 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,根据《事故责任处理办法》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。
二、责任追究
1. 对未认真履行职责,存在安全隐患,整改不及时、不彻底的,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,实行安全工作“一票否决”,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;取消任课教师的一切评优选先资格。
2. 对因玩忽职守、失职、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,要依法追究责任。
任课教师:
二〇二二年九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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